今年7月,北京警方在对大兴一宾馆执法检查时发现有13名旅客未登记。警方要求宾馆整改并处以500元罚款。但一个月过去,警方再次检查发现该酒店仍有旅客未登记。警方依法对宾馆罚款10万元。昨天,记者获悉,这也是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以来,北京警方依据该法对旅馆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两次检查均存在未登记身份证问题
今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行业场所管理支队,组织相关分局警力进行异地用警例行检查,在对大兴区某宾馆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宾馆9间客房共有13名旅客未进行住宿登记,随即将该旅馆移交属地大兴公安分局依法处理。大兴公安分局对该宾馆和违法行为人杨某分别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对杨某处以500元罚款处罚。
8月22日,治安管理总队行业场所管理支队组织警力再次对该宾馆进行复查时,发现2名住宿旅客和1名访客未进行登记。针对该宾馆在公安机关下发书面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存在未依照规定执行住宿实名制的违法行为,大兴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该宾馆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经营负责人杨某处以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前台当班登记员李某处以1000元罚款行政处罚。这也是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施行以来,北京警方依据该法对旅馆业开出的第一张罚单。
警方提示市民入住宾馆需登记
相关负责人介绍,“到宾馆住宿的时候服务员第一句话就会要求旅客出示身份证件进行实名登记,也许老百姓不知道里边的道理,其实这是为了您的安全设定的,是对住宿旅客和其他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最基本保证,是若干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制度。同时,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也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公安机关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此外,公安机关提示全市旅馆业单位,对住宿旅客进行实名登记、执行住宿实名制是旅馆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各单位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认真查验住宿人员身份证件,严格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同时,也提醒广大住宿旅客,在办理住宿登记时要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积极配合旅馆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查验、住宿登记工作,遵守各项安全制度要求。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我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安全、绿色、健康的消费环境。
北京晨报首席记者 张静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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